金华市政府对于医保报销事宜制定出了如下一系列政策体系:
首先,对于广大参保公民而言,一旦入住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享受特定疾病诊疗服务时,每一年的医保报销总金额将会被设定在全市所有居民两年人均可支配总收入的六倍左右,此项标准将由当地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并且向公众发布公示。
其次,对于参加一档与二档医保的人群来说,他们享受到的年度最高医保报销总额度将会是30万元;
而参与三档医保的社会公民则可获得的年度封顶医保报销额度为20万元。《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