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的
刑拘期限为14日,自嫌疑人进入看守所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期间,
司法机关需向检察院申请核准,而检察院会在7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若核准则
批准逮捕,否则就需要释放嫌疑人或改变其
强制措施。
2.延长刑拘期限的情况下,刑拘期限可达到37日。
同样的,此期间内检察机关仍需进行7天审核;
在此期限内,
侦查机关需向检察院提交
逮捕申请,若再次获得核准则将嫌疑人批准逮捕,否则将会释放嫌疑人或者更改其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