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原告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法院调解时,法院将启动常规审判程序,依据相关法律和
证据对是否批准
离婚作出正式裁决。
2.另一方面,如果涉案离婚事宜能够得到调解顺利解决,调解书作为非公开文件存在,任何人不得随意查看或索取,但需要注意的是,若最终以裁判方式予以离婚判定的话,那么这起离婚
裁定书将会被公之于众。
3.另外,当通过严格的法庭审判程序完成离婚时,法官在此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尤其对于
财产分割及子女
抚养问题具有绝对话语权;
与此相比,调解途径所达成的
离婚协议则更能体现出
当事人的自主选择与意愿最大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