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被取保候审之后,该案件可能仍然需持续进行侦查作业,因此,在公安机关进行必要的案情核实工作时,也会依照规定,向相关的涉案人员发出传讯赴案
协助调查的通知。
然而,在被
取保候审期间,由于涉案人员并未被拘禁于看守所内,因此,若公安机关需要再次
传唤涉案人员,通常会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要求其尽快到案接受调查。
因此,对于已经获得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来说,务必确保自己的通讯设备始终保持畅通状态,以便能够及时接收到公安机关的传唤信息。
一旦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通知,涉案人员必须无条件地积极配合,否则,有可能因为涉嫌逃避侦查而面临被重新收监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
法规定的侦查羁押、
审查起诉、
一审、
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