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罪的
减刑问题,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实施盗窃行为的主体需受到
刑法规定的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以及
终身监禁等特定
刑罚处罚;
第二,在服刑期间,
行为人应表现出积极改过自新、服从管教、接受教育改造的态度;
第三,此类罪犯应切实具备悔过、改邪归正,甚至具有
立功举动或者更甚者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良好表现。
那么若触犯了盗窃罪是否能够获得减刑呢?答案是肯定的。
即使犯下盗窃罪,只要在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等
刑罚时期切实遵守监狱管理规范,接受教育和感化改造,并表现出充分的悔悟和忏悔,或是存在着
立功表现,或者是在某些方面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都可以申请进行减刑处理。
具体来说,有如下六种
重大立功行为的,应该给予相应的减刑处理:
(一)制止他人严重
犯罪行为的(二)举报监狱内外重大
犯罪事件且经过调查取证被证实的(三)取得了
专利发明或重大技术创新的成就(四)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勇敢地拯救他人生命安全的(五)在对抗自然灾害或排除
重大事故时,展现出杰出表现的(六)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具重要意义的、显著性质贡献的。
在此提醒您,以上仅供参考。《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
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