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抚养费用上涨的情形,需符合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在抚养费用原有的基础上,若无法充分满足当前当地生活所需之水平;
其次,若子女在特殊情况之下,例如入学或患有疾病等因素,导致实际生活花费超出原先设定数额这也是合理的;
最后,如存在其他充分证明上涨必要性的适当理由同样是可以考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