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时,通常情况下,立案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法院将向被告人交付传票进行相关事项的告知。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责任确保当事人能够依法享有其应有的起诉权。
对于符合该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所规定的起诉要求的案件,法院必须予以受理。
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若不符合起诉条件,也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
如原告对此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