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违章专题 > 老赖可以坐d开头动车二等座吗

老赖可以坐d开头动车二等座吗

失信被执行人,亦可称为“老赖”,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定标准,被确认为“具备履行能力但未依照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责任履行义务”的特定人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其在进行高额消费以及非生活或经营所需的相关消费活动时将受到严格限制。
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下,他们无法选择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也无法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的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列车的一等以上座位。
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如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例如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
3、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
关于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解除方法,具体如下:
1、在限制消费期间内,若被执行人能够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过申请执行人的同意,人民法院有权解除限制消费令;
2、当被执行人完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后,人民法院应立即通过通知或公告的方式解除限制消费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最新修订:2024-04-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