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所产生的
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债权的受让方将作为新的合同
债权人获得相应的法律地位;
其次,其他相关的权利亦会伴随其转移而发生变化,例如,作为从属权利的
抵押权、
抗辩权以及抵销权等也会随着债权的转让而移转给新的债权人。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简称“《民法典》”)中的第五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当债权人将其债权进行转让时,相应地,
受让人依法取得与该债权有关的各项从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若该项从权利本身即为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利,则不在此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
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