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法的范畴中,民间借贷通常被视为一种
合同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借贷双方形成了相互的权利与义务。
若借款方未能如期偿还
债务,则将被视为
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还款及
违约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
高利贷亦属于民间借贷的一个分支。
至于诈骗罪,其是指
犯罪嫌疑人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
欺诈手法,从被害者处获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诈骗罪的实施过程中,行为主体通常会通过虚构事实以及隐瞒真相这两种方式,使得受害者产生错误认知并“自愿”交付财物。
因此,民间借贷与诈骗之间最显著的差异在于,借款方是否采取了欺骗性的手段。
一般而言,诈骗行为往往涉及到诱骗他人进行投资、入股等活动,而非单纯的借款行为。
只要存在借款行为,借款方即负有还款义务。
如果无法按时归还,可能是由于经济能力不足,也可能是因为故意
拖欠。
但是,无论何种原因,只要
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便不能简单地认定为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