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犯罪类型中,盗窃罪的连续犯形态可谓司空见惯且频发不断。
例如,在同一个夜晚,不法分子接连盗取了同一车棚内的五辆自行车;
或者在另一案例中,一晚之内在某一大楼多次入户行窃。
所谓连续犯,即是指罪犯基于相同或概括性的犯罪意图,持续、频繁地进行性质相似的犯罪活动,从而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现象。
对于此类盗窃罪的连续犯,其犯罪金额应予以累计计算。
若多次盗窃行为已达到犯罪标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者,或者最后一次盗窃行为构成犯罪者,均应受到法律制裁。《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