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机关应依据个人行动对交通事故的确切影响及其严重程度来评判责任人的责任。
(首先)因单个当事人的不当行为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该当事人需全权负责;
(其次)若由两个或更多的当事人共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将根据他们各自对于事故发生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导责任、平等责任及次要责任;
(最后)如果都没有人在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出现错误,那么这就被视为一种交通意外事件,所有人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但如果是某人故意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有权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更为详细且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