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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畏罪自杀还需要判决吗

倘若杀人凶手出于极度畏罪之情选择自杀,那么在他已经离世后,量刑的判决也不再予以考虑。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若不幸身亡,则无需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即使此前已被提请追责,相关机构应对此进行审查并撤销案件处理,或决定不起诉以及暂停庭审程序,或者宣告疑犯无罪释放。《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新修订: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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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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