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涉及到
伪造和仿制
身份证件行为的案件中,法院将会根据实证情况,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判决,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伪造或更改居民身份证、护照、
社保卡以及驾驶证等法律认可的能够作为个人身份证明的证件的,将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是相应的
政治权利被剥夺,同时还会有罚款的
处罚;
若是
情节严重的话,处罚就更为严重了,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也会面临数额不等的罚款。《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
变造、买卖或者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并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