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遗嘱被认定无效之际,应当按照无效的规定来处理相关事宜。
对于无
民事行为能力者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所设立的遗嘱,均属无效之列。
确认遗嘱人是否具备订
立遗嘱的权利和能力,理当考虑其在制定遗嘱之时,是否具有此类能力。
假如遗嘱人在制定遗嘱时无法有效地行使自愿意志,或者仅仅拥有有限度的
行为能力,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未曾制订有效遗嘱,那么
遗产分配就必须遵循
法定继承人占据主要份额的原则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于
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
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