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挂车碰撞行人而未被察觉时,这种情况不能被视为
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
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擅
自离开事故现场,导致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
刑事和
行政责任无法明确认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逃避或推卸责任的严重
违法行为。
虽然交通
肇事罪属于因疏忽大意而造成的
过失犯罪,然而,对于单纯的
逃逸行为来说,却包含着直接的
主观故意成分。
因此,仅仅在肇事者明确知晓自己的行为并有意逃脱的情况下,才能构成
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
综上清楚地表明,若挂车意外碰撞行人而未能察觉,则并不构成肇事逃逸的法定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
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
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
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