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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将物品放在存储柜视为保管吗

超市购物将物品放在存储柜视为保管吗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会购物买东西,但我们在购买的商品的时候,总会买到劣质产品,特别是现在网购非常火爆,买到劣质产品后却不能退还,使得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侵犯。关于消费纠纷时现在来说比较常见的一种纠纷,当消费的权益受到商家的侵权的时候,消费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就需要和商家打消费纠纷的官司。
2024-04-22 12:25:25 已帮助9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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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将物品放在存储柜视为保管吗
在超市购物的过程中,您将所购商品存入保管柜内,此行为实际上已形成了一份保管合同
这种合同关系是指保管人对寄存人所交付的保管物进行妥善保管,并在适当的时候予以归还。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寄存人前往保管人所在地进行消费购物、用餐、住宿等活动,并将其携带的物品存放在特定地点时,则应视为设立保管合同成立,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遵从行业惯例。
因此,在超市购物过程中,将购买的物品放入存储柜的行为,本质上即被认定为构成保管协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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