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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会受到哪些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恶意施暴者或有预谋地要对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行为,应给予严厉制裁,具体惩罚措施包括处以五日内至十日间的拘留以及相应数量的金钱罚款,罚金范围在二百元至上五百元之间。
然而,若是出现了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施行拘留时间将从十天延长至十五天,同时罚款金额也将提升到五百元至上千元:
(1)纠集多人共同实施暴力行为且危害他人安全的;
(2)施暴对象是残疾人士、孕妇、年龄低于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群体或是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3)该种恶意行为已非首次发生,之前有过屡教不改现象或一次性伤害多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最新修订: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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