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具备充分的
法律效力。
以数据电文形态呈现的合约,在法律范畴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接受。
在此基础上,若该合约的相关条款完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生效条件,且经过双方严谨协商后自主签署,那么这份合同就自动获得了法律赋予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