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抵押担保专题 > 什么财产不可以为借款人贷款做抵押反担保

什么财产不可以为借款人贷款做抵押反担保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约束,以下类别的财产无法被作为抵押物:(1)土地所有权;
(2)在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上等集体所有土地上所取得的使用权,但若法律明确授权允许其抵押的情况例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性质而建立的非盈利性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以及其他具有公益特征的设施;
(4)所有权或使用权尚未明确界定,存在争议的财产;
(5)依法通过法院查封、扣押及监管的财产;
(6)经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用作抵押的其他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最新修订:2024-04-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