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姐姐将其拥有的房产无特殊说明地赠送给了已经结婚的妹妹,那么这所房屋便需被视为妹妹及其丈夫的联合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夫妻在婚姻期内所获得的各类财产,皆应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并由双方共同持有:
(1)收入来源包括工资、奖金以及各种形式的劳酬;
(2)在生产、经营以及投资过程中所获得的盈利;
(3)涉及知识产权的收益;
(4)遗产或赠予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仅赠予其中一方;
以及(5)其他属于夫妻共享所有权的全部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