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或多人具备赚钱能力,这些收入都应纳入整个家庭总收入来计算。
然而,无论这部分额外的收入数量有多少,只要整个家庭的人均收入超过了当地城乡居民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线,那么他们将会失去领取低保的资格。
反之,倘若家庭中不包括那些具有收入来源的子女,那么即使他们的收入超出了一定范围,只要这个家庭的人均收入仍然低于当地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那么他们依然能够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