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在世期间产生的债务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按照税法规定,被继承人需承担其生前依法应该缴纳的各项范围广泛的税款;
其次,被继承人在世时可能因为未能履行合约而背负相应的债务,此类情况亦包含在内;
此外,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失,那么他/她也需要承担起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相关债务责任;
最后,若被继承人在其生命中的某些时刻获得了不当利益,却未能依法全额返还这些不当得利,那么他/她还应承担起相关的返还这种不当利益的债务负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