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配偶离家杳无音讯已有整整两年之久,你可考虑首先向法院
递交申请书,要求宣告该配偶为失踪人士,从而启动离婚
诉讼程序。
此外,为了证明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你应尽全力搜集并呈上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关于对方与其他异性共
同居住的
证据。
就
离婚纠纷这一问题而言,在法院正式审理期间,通常会先进行调解程序。
假使你仍然无法取得对方的联系,并且此事尚未符合
法律定义下的失踪标准的话,那么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法院仍需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对方传达开庭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