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判定生产伪劣化肥罪行所需遵循的法规准则如下:
首先,若行为人触及本罪范畴,首先应判责其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抑或是罚金之间做出选择。
另外,对于所涉及产品的销售额,还需处以50%至2倍罚金;
其次,对于指使他人从事此类犯罪活动,有使相关生产企业遭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则应被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需承担销售额50%至2倍的罚金责任;
最后,若生产损失极为突出,其严重性已经超越了普通规模,则应当被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终身监禁,且在执行上述惩罚之外,还须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