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解除相应合同的前提下,当另一方违反了合同条约中的明确条款,守约方可根据相关合同约定,提出索求违约金的要求。
就此方面,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已经明确规定,各方当事人皆可自主约定违约方在触发违约事项之后需向对方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
若已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过低无法弥补实际所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院将依据当事人的恰当申请,考虑对违约金进行适度的增减调整;
然而,如果违约金的约定数额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的范畴,同样,法院或仲裁院亦会根据相同理由考虑对其适当降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