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故意或过失导致透支信用卡未按期偿还债务的行为,将视情形判定为犯罪行径。
关于信用卡透支不还的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这个问题,需要依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持卡人在明知自身无能力偿还巨额透支本息的情况下仍进行恶意透支;
再者,倘若持卡人肆意挥霍所持有的透支额度并拒绝偿还相应款项;
最后,如发卡银行向其发出书面催告后,仍然未得到有效偿付的行为等,这些都属于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范畴。
行动建议如下:
1、个人理财务必严谨掌控好一定的尺度,由于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无法直接接触到真实货币,消费者往往容易产生疏忽之心,因此我们应保持审慎态度。
2、信用卡的主要功能在于提供便捷的购物方式,而非毫无节制的消费支出,一切消费行为必须严格遵循自身财务承受力的上限。
3、持卡人应对信用卡逾期债项过多的问题持有积极态度,如果长时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不仅会导致信用评级受到负面影响,同时也存在遭银行诉讼追索的风险,因此尽量及早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以便早日解除心中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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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