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反担保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当第三方人士已经率先为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权益之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第三方人士享有权利请求债务人为自己提供反担保。
其次,是当债务主体或者是除了债务主体以外的其他特定自然人或法人愿意为第三方人士提供有效担保时,也可以视为一种反担保措施。
再者,就是在特定情形下,仅限于当第三方人士为债务主体提供了保证、抵押或者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后,该债务主体才有义务为该第三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最后,我们还需要关注到,任何反担保措施都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也就是说,反担保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签订和确认。《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