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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资格被剥夺之后还可以恢复吗

监护人名下存在有诚恳悔悟过失,且适宜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之际,可以通过提出申请的方式,经由法庭判断并作出决策来恢复他们对监护人身份的拥有权。
然而,若出现以下任一情节时,则无法恢复监护人资格:
首先,从本质上涉及到性侵犯或贩卖未成年人的行为;
其次,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超过六个月或者多次遗弃并造成重伤等重大损害的情况;
最后,由于实施了严重的监护侵害行为,导致法官因此判给其五年及以上期刑满释放的惩罚者。《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
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最新修订: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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