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金融保险专题 > 保险理赔专题 > 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2024-04-18 11:55:24 已帮助181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保险合同订立以来,任何保险人都不得擅自解除该合同,这一规定旨在充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在全球范围内普遍接受与认可的惯例准则。
但凡存在以下所述特定情况之一时,保险人才有权力解除保险合同:
1. 如果投保人有意隐瞒关键事实真相,未能尽职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或者因为疏忽导致未能如实告知,其行为足以对保险公司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决定是否承保或是否提升保险费率等,那么在此种状况下,保险人将拥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2. 假如被保险人或者收益人在保险事故尚未发生的前提下,谎称已经发生了保险事故,并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支付保险金之需求,此时保险人获得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并且无需退还向其支付的保险费用。
3.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存有恶意,故意编造保险事故的情况出现,那么保险人将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会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4.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未能按照合约约定尽到妥善管理和维护保险标的安全性的职责,那么保险人将拥有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力。
5.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加大,维持原有保险金额的合理性受到质疑,那么被保险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则能够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6. 假如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且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为此事故提供赔偿责任之后,符合法定期间要求之时,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