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利用信息网络制作枪支、弹药、爆炸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应避免触犯,若有涉及可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二)绝对不要利用信息网络制作毒品,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需遵守法律规定。
(三)杜绝制作淫秽物品,若发现相关违法活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