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令的规定,相关租赁合同必须受到期限上的限制,其最长年限不得超过二十载。
若确实存在期限超限之情形,那么超出的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时,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有权选择是否继续租赁。
尽管每次续租所涉及到的时间可能会超过二十年,但每次租赁协议中所规定的具体租期仍需受到二十年的上限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二十年并非租赁期限的上限极限,而是法律设定的一个合理限度。《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