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超过规定车速20%但未达到50%的情况,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
1.若速度超过法定上限的20%但尚未到达30%,将被处以罚款金额为50元人民币,同时记录周期内扣减分数6分;
2.速度超过法定上限的20%但尚未到达30%,将被处以罚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同时记录周期内扣减分数6分。
此外,如果这一违法行为发生在限速低于每小时60公里的道路之上且速度未超过法律上限的50%,将仅给予警告而不进行任何形式的罚款或扣分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