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四百零七条之一【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规定,对违法制作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行为将追究
刑事责任:本罪规定的
犯罪主体为负有森林资源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行为违反了森林资源保护
法规,超越授权范围或违背法律程序审批采伐指标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无节制地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者,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法律后果。《刑法》第四百零七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
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