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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在适用对象方面,拘役通常主要运用于犯罪性质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犯罪类型之中;
然而,亦有部分罪犯如在被判处于短期监禁期间有表现良好或具有减轻责任因素等原因时,可能会被改处以拘役刑罚。
而在我国的刑法分则条文中,除了针对诸如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有期徒刑等情况之外,拘役刑同样也适用于那些原本应当面临长期监禁惩罚,却因为具备特定从轻情节而最终被改判为拘役的犯罪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最新修订: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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