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除了在双方签署协议并明确约定将
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有的情况外,婚前财产是无法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而自然变更为
夫妻共有财产的。
在此期间,无论是任何一方所获得的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收益及
知识产权收益等,均应被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