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抢劫行径后,自愿将所掠之财物归还给原主,我国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被告人相应的宽大处理。
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被视为抢夺罪的衍生物,因此,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应当根据其行为性质予以适当减刑或减轻处罚。
对于抢夺公私财产,且涉及金额达到较大程度者,或者总计已经进行了几次连续性抢夺活动者,我国刑事司法机关根据其具体情况,可能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并且同时附加罚金;
而对于涉及金额巨大或是存在其他严重犯罪情节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也须缴纳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