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事故类鉴定专题 > 伤残鉴定后有异议的应该如何处理

伤残鉴定后有异议的应该如何处理

从法律特性来看,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实际上属于一种民事行为,其提出的结果体现为资深专家作为证人提供的证书证据,而非行政行为
因此,若对于此类鉴定存有疑问,无法针对其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在此情况下,如欲撤回或降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证明力,需通过重新申请鉴定以及在诉诸诉讼的过程中运用各种诉讼策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最新修订:2024-04-1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