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取消赠与行为,必须在所赠与的货物或财产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之际进行。
与此同时,若受赠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赠与方可行使撤销权:
首先,其行为严重侵犯了赠予方或赠予方近亲的基本权益和利益;
其次,尽管负有抚养义务却依旧不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
最后,未能切实履行赠与合约中所明确规定的各项义务。
然而,经过公正机关认证或严格规章制度限制的赠与合同,或是涉及到救援、扶贫、关爱残疾人士等慈善事业或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行为,在此情形下,通常不允许赠予方任意违法撤销赠与。《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