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在互联网通缉名单上投案之后,是否能获得缓期执行的刑罚,这得取决于其具体情况是否符合缓刑执行的规定要求。
具体来说,倘若该嫌犯因犯罪行为而被判处了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同时,他在服刑期间能够积极表现出悔过之意,并且经由法院认知,其暂时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并不可能对社会产生进一步的危害性,亦非累犯或者是犯罪团伙中的头部成员的话,则有可能得以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