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拥有男婴或女童的同时亦需承担起供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赡养双亲乃儿女成人之后所应尽之内在义务,倘若子女未能履行相关职责,致使父母的日常生活陷入困境之中,则父母有权向其子女生发出支付赡养费用的要求。
此外,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不仅要肩负起抚养与教育的重任,还须担负起保障其人身安全的重要职责。
同样地,已成家立业的孩子们对父母也保留有供养、照顾以及维护其生命安全的义务与责任。《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