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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构成组织卖淫罪?

若需构成立案,则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犯罪主体的构成:
本罪的犯罪主体系普遍适用的一般自然人或有其身份象征的法人团体;
(二)犯罪主观方面的界定:
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创设并控制组织他人进行相关卖淫活动的故意心理;
(三)侵犯法益的明确性:
罪名的犯罪客体是公共治安管理秩序的稳定及受害者的人身权益与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
(四)犯罪客观方面的判定:
具体表现形式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动作行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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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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