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关于
子女监护权的归属问题,通常需要由父母亲自行商讨并达成共识;
若未能自行解决,则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及伦理道德标准,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子女权益为原则进行裁决。
1、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幼儿,母方通常将被认定为主导
监护人。
2、而对于满两周岁或更大年龄段的孩子,需要由法院依据父母双方的实际状况,即考虑到各种可能影响子女成长与发展的因素,谨慎判处。
3、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法院应尊重他们的真实愿望,这也是考虑到了孩子在身心发育过程中的自主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的提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