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疗范畴包罗万象,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是一般的
医疗费用,其中涵盖了门急诊诊断费用、药物治疗费用以及必要的检查、检验费用在内的多个方面;
其次,若以上提及的各类费用能够满足基本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等各项指标与标准要求,那么这些医疗投入就有望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持,使得广大参保人员能够直接向
社保管理机构或指定医院进行报销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