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外甥女完全有资格成为被指定为
遗嘱继承人之一。
按法律条文,作为自然人,人们有权透过
遗嘱将自身所拥有的的
个人财产归属于
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位或多位,或是捐赠给国家、集体或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组织与个人。
与此同时,自然人还可按照相关法律条例设
立遗嘱信托。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外甥女有权以遗嘱继承人的身份,合法地获得前述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