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契约自由原则是法院在处理无名合同时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之一。
这一原则确保了
合同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彼此间的权利与义务,不受任何外来的非法干涉或是强制。
其次,公序良俗原则也是无名合同有效性的关键性裁断依据。
该原则强调了社会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观念对
合同效力的影响,是法院在处理无名合同时不能够忽视或忽略的重要因素。《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