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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当事人还有义务吗
合同终止当事人还有义务吗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为,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2024-04-14 09:50:02
已帮助83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合同终止当事人还有义务吗
在
合同解除
以后,双方当事人仍旧需要承担一定程度上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称之为“后合同义务”。
这是因为即便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已经终止,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以及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以及参照其中所包含的交易行规,合同各方应继续遵守并履行其相应职责。《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
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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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当事人还有义务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终止用工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这一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针对非全日制劳动,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突出特点就是它的灵活性,规定过多会限制这一用工形式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作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讲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刑事案件当事人的义务有什么
1、被害人 如实提供证言、证据的义务,不得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 接受、配合公安机关对其人身进行检查的义务。2、犯罪嫌疑人 如实回答的义务; 对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的强制措施和侦查行为,有服从和配合的义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咨询一下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怎么办
从劳动者的角度考虑,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后,很快面临失业的危机,不像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提前准备,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时间无法确定,这是对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务纠纷没办法找到欠债人会终止执行吗
是不会终止执行的。1.执行过程中,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由依法处理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2.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3.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则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找到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再随时恢复执行。行动建议:申请执行要注意以下三点:1.申请人应在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2.公民以个人身份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申请执行人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导致债务合同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的,就会导致合同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务的债务终止情形有哪些呢
债权债务终止的六种情形分别是什么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当事人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道的商业秘密负包含哪些义务
当事人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道的商业秘密负有哪些义务当事人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道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在一般的合同订立过程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交换的信息都作为商业秘密来处理。这些信息可能是很有用的,也很有价值。如果不是商业秘密,当事人均可以使用这些信息。比如当事人要购买一种机器,可以向很多生产或者出售这种机器的商家发出要约邀请,邀请向他们发出要约,介绍所生产或者出售的机器的价格、性能、技术指标等。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会了解到这种机器的性能标准、技术细节等许多情况,这样就可以更有把握地选择商家订立合同。但是,如果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到商业秘密,情况就有很大不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比如技术秘密,可以给权利人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在经营方面的经营信息,比如说客户名单,为交易带来极大的便利条件,对其经营活动,比如材料与成品的购销,意义重大。这些信息,一般当事人是严格保密的,除非当事人认为其不需要保密。商业秘密受保护,任何人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泄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为达成协议,有时告诉对方当事人商业秘密是必须的,但一般也提请对方不得泄露、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有义务不予泄露,也不能使用。如果违反规定,则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在有的情况下,虽然一方当事人没有明确告知对方当事人有关的信息是商业秘密,基于此种信息的特殊性质,按照一般的,对方当事人也不应当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否则有背于诚实信用原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乙与丙是两个主要的轿车生产商。甲有意与乙或者丙达成一合资企业协议。特别是在与乙的谈判过程中,甲收到了乙关于新型车设计方案的详细资料。尽管乙没有明确要求甲将该信息作为秘密,但因为这是一种新车的设计方案,甲就可能负有不向丙披露的义务,只要合同尚未达成,甲也不能将该设计方案用于自己的生产程序。 无论合同是否达成,当事人均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而且只要是商业秘密,无论经过了多长时间,都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这不仅仅是的要求,其他法律如等也有规定。因此,违反法律规定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的,不仅仅限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戒毒医疗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戒毒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咨询教育;(二)对自愿戒毒人员采取脱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等多种治疗措施,并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三)采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的药物、医院制剂、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依法加强药品管理,防止品、流失滥用。符合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登记,可以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公安机关备案。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应如何理解?
关于债务加入,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与之类似的债权债务转移、第三人债务承担等制度见于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江苏省高院在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一)》中,明确了债务加入的概念,“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此外,最高人民民二庭在调研报告《民商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中亦采用了“债务加入”的概念。现行法律虽然并没有直接规定债务加入的条款,但因为其有利于债务清偿,在社会生活中仍然广泛存在。债务加入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原债务有效成立。原债务无效、被撤销或已消灭,则不存在债务的加入问题。二是债务具有可转移性。即使通常认为不具有可转让性的债务,如演出合同等具有强烈人身属性的债务,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协议认可原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三是存在债务加入的契约。即第三人必须通过三方协议,或者与债权人双方协议或者单方承诺,做出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债务加入一旦成立生效,即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债务加入中第三人取得和原债务人同样的法律地位,应当在其加入债务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义务,债务人并不因此免除债务,债权人可以同时或单独向债务人和第三人任何一方主张权利,可认定为第三人和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的是一种连带清偿的责任。第三人清偿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父母离婚后再婚,子女对父母还有养老送终的义务吗
父母离婚后再婚,子女和父母之间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终结和改变。 子女对父母还有赡养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还是法定义务?
解答如下, 年终奖相关问题解答。劳动者工作未满一年,是否可以获得年终奖;年终奖是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是否有权主张年终奖等具体的内容,下面就由的编辑为您介绍。年终奖相关问题解答一、劳动者工作未满一年,可以获得年终奖吗该问题取决于不同用人单位对于年终奖发放条件的具体规定。倘若“年终奖发放”完全与业绩挂钩,则在劳动者未做满一年且业绩未达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定不发或按比例发放年终奖;倘若年终奖发放条件与业绩无关,同时覆盖全员,则即使劳动者未工作满整年,但就其所提供服务的时间段,也应享有按比例折算的权利。二、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年终奖属于企业自主管理范畴。现行法律尚未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其发放与否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范畴。有些用人单位将职工拿到年终奖的数额作为体现单位综合竞争力的表征;有些用人单位通过年终奖彰显其人性的企业文化;还有用人单位将年终奖制度作为激励员工、留住栋梁以及吸引人才的管理手段。因此,无论用人单位的规模大与小,也无论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还是下滑,大多用人单位在年终时均会遇到年终奖的发放问题,无非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发放不同的数额。三、公司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有权主张年终奖吗如企业无年终奖发放规定则难主张。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并未正式颁发年终奖发放规定,而是由老板自行决定各员工最终的年终奖发放金额。虽然老板通常会结合员工的表现、公司的经营业绩等作出综合判断,但主观的因素仍然很大。对员工而言,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发多发少就容易产生不平衡,进而产生同工不同酬的争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当事人的后合同义务包含哪些
您好,针对您的当事人的后合同义务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的后合同义务包含哪些后合同义务,我国《合同法》第92条明确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说明后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这种义务都适用于当事人,并且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排除或规避后合同义务。当事人应该承担那些具体的后合同义务,要依据每个具体合同的性质、目的、履行情况、交易习惯等来确定,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后合同义务:大道的1、告知或通知义务,指在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一方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负有将对方当事人不知悉的有关合同事宜通知对方当事人。告知或通知的目的在于让对方知晓自己的请求或者促使对方当事人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债务人根据提存制度以提存方式消灭合同关系后,应及时将有关提存事项通知债权人。2、保密义务,是指合同关系终止后,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负有保守在合同订立,履行中所知悉的对方秘密的义务。在合同交易中的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在雇佣合同关系终止后,受雇人对其知悉的雇主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大道的3、协作或协助义务,是指在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一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等,协助对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我国《合同法》第412条也规定“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委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在这里承担的就是合同终止之后的协助义务。4、保护、注意义务,在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尽到一个诚实善意之人的注意义务,保护对方当事人正当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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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12:43:19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家装合同纠纷?
吕美亮律师
2024-06-06 09:13:14
可以的,遇到什么问题了?
问题:主播协议纠纷可以处理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7 09:06:59
可以不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问题:客户接我的商铺,交了定金现在却不愿意接了,要求我退定金,我是否可以不退?
程理想律师
2024-05-29 17:01:29
具体少发多少钱,是不是打字错误?
问题:我儿子干的临时工,少发1个多块钱,请问怎么办,没有合同,跟着中介走的?
郁华僖律师
2024-05-26 10:33:51
需要根据你通提供的相关证据确定,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问题:说车子没有归还,告我们没我赔偿损失近10万,24年突然收到一张传票,18年退车,2017年租网约车?
吕美亮律师
2024-05-26 08:02:23
约定了一个月的竞业禁止时间,但是需要有相应的补偿
问题:我签过一个合同,写着解约后一个自然月起不得参与同类型工作,这个是什么意思啊?
郭海滨律师
2024-05-25 18:26:14
您好!请问具体什么合同
问题:想求律师看下合同?
钱威律师
2024-05-23 01:45:5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
问题:微信转账报名考试发现与承诺不符?
吕美亮律师
2024-05-14 22:08:47
您好建议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工期违约需要合同、签证、通知等等证据材料,
问题:装修公司工期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5-14 16:21:19
你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问题:装修房子工期装修公司已经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12:43:19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家装合同纠纷?
郁华僖律师
2024-05-26 10:33:51
需要根据你通提供的相关证据确定,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问题:说车子没有归还,告我们没我赔偿损失近10万,24年突然收到一张传票,18年退车,2017年租网约车?
吕美亮律师
2024-06-06 09:13:14
可以的,遇到什么问题了?
问题:主播协议纠纷可以处理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5-25 18:26:14
您好!请问具体什么合同
问题:想求律师看下合同?
吕美亮律师
2024-05-14 22:08:47
您好建议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工期违约需要合同、签证、通知等等证据材料,
问题:装修公司工期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2024-05-27 09:06:59
可以不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问题:客户接我的商铺,交了定金现在却不愿意接了,要求我退定金,我是否可以不退?
程理想律师
2024-05-29 17:01:29
具体少发多少钱,是不是打字错误?
问题:我儿子干的临时工,少发1个多块钱,请问怎么办,没有合同,跟着中介走的?
吕美亮律师
2024-05-26 08:02:23
约定了一个月的竞业禁止时间,但是需要有相应的补偿
问题:我签过一个合同,写着解约后一个自然月起不得参与同类型工作,这个是什么意思啊?
刘阳律师
2024-05-14 16:21:19
你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问题:装修房子工期装修公司已经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5-23 01: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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