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乃为国家及公众利益、本人或于他人之人身与财产及其其他相关权利免遭正在进行中的非法侵犯,由此所采取的制止非法侵犯、并因之对非法侵犯者带来损害的预防措施。
若斗殴之人符合如下条件,即构成正当防卫: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理论所述,正当防卫行为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基本要求:首先,必须有真实且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事实;
其次,该非法侵害行为必须仍然在持续过程中;
再次,防卫者必须具备明确的防卫意识,即防卫者出于维护合法权益的强烈动机而展开防御行动;
最后,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于实际的侵害者,并且其程度范围未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