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合同诈骗相关事宜进行
报案时,公安机关必定会给予认真对待和积极处理。
合同诈骗指的是以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为既定目标,在签署或者
履行合同时,利用
虚假信息或掩盖真相的手法,成功地使对方遭受
经济损失的行径。
也可以说是一方
当事人蓄意隐瞒实际状况,或者故意向另一方传递不实信息,诱导其产生错
误判断,进而促使双方达成
合同协议或履行相应
合同条款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