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出现如下情形,可由
当事人单方面依法
解除合同关系:
当事人其中一方未能按时履行自身应尽的主要
债务,经过催告并给予其合理期限后仍未能如期履行该义务;
受制于无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得以实现;
在约定的合同履行期满之前,当事人口头或通过自身行为明确传达出将不再履行主要债务的意愿;
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规章所规定的其他非人为因素情况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